小王剛畢業,找到了一份自己滿意的工作,開心得不行。入職第一天,公司就讓他簽勞動合同。小王看著一長串條款,頭都大了,但想著趕緊簽了,好開始工作,他沒仔細看就簽了字。結果工作一段時間后才發現,公司要求他賠償違約金,理由是小王提出辭職,而合同里有類似霸王條款。
“霸王”合同指的是公司在合同里寫了一些明顯不公平的條款,比如公司可以隨意解雇員工,或者不允許員工辭職。

簽合同時,仔細看清每一條。如果遇到“霸王條款”,一定要和公司溝通。如果溝通無果,可以求助法律人士。
有些公司會要求員工提供身份證或個人財產作為抵押,以保證員工履行合同。比如讓你上交身份證或者交押金。如果你不履約,公司就不退給你。


小李就是因為答應公司保管身份證,后來辭職時,公司以各種理由拒絕歸還,最后只能報警解決。
“競限”合同也叫競業限制協議,就是員工離職后,在一定時間內不能加入競爭對手公司或者自己創業做同類業務。比如小劉簽了一份競業限制協議,規定他三年內不能從事和原公司相關的工作,雖然公司承諾支付補償金,但每月給的金額遠低于行業標準。結果小劉不僅無法找合適的工作,還面臨經濟壓力。
簽競業限制協議時,一定要看清楚限制的范圍和補償條款,確保對自己未來發展影響最小。
“陰陽”合同就是合同一套,口頭承諾又一套。公司可能在口頭上答應各種福利,比如高獎金、高提成,但正式合同里卻什么都沒有寫。

小王的同事小趙就吃了這樣的虧。他入職時,公司口頭承諾一年后會調薪,但合同里完全沒提及,最后調薪的事就不了了之。
有些公司會提供“空白”合同,也就是很多重要條款沒有填寫,比如工資、工作地點、合同期限等。公司可以隨時補充內容,對員工極其不利。
小王的朋友小李就因為簽了空白合同,后來發現工資比面試時談好的少了許多,工作地點也被隨意調動。
合同一定要一式兩份,自己保留一份,以備將來參考。
簽合同前,仔細閱讀每一條條款,不懂的可以咨詢專業人士。
對于不合理的條款,可以提出來和公司協商,不要為了趕緊入職而忽略自己的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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